锦州市凌河区解放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2022-06-22 09:37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小学

2022年招生简章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锦州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锦教发[2022]41号)、《凌河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制定锦州市凌河区解放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现将解放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招 生 条 件


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实行网上报名登记。依据学生年龄、学生和父母的户籍及房产情况,由解放小学对应校区接收学生入学。

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9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凌河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房产条件:“房产”不含门市房;在学生和父母无独立房产前提下,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50%(不含50%)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01

 解放小学(主校、东校区)

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

02

 解放小学(紫明校区)

御锦府小区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
其他小区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1年6月20日前取得的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
3. 2023年、2024年入学的学生也要求在2021年6月20日前取得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025年后入学的学生要求学区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


招 生 办 法


01

 报名登记(6.21-7.15)

登录方式: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
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电脑登录网址:
http://jzth5.0416city.com/zx/index.html;二是手机登录“锦州通”APP,然后进入“教育教学”版块,再点击“入学报名”。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进入对应校区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上传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将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材料原件拍照,并以原图上传。房产证上传有房屋产权人、登记时间和公章页的照片;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照片(如御锦府);如父母名下无房,需上传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照片;户口簿上传地址页(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房产持有人户口页照片;结婚证上传有父母姓名和公章页照片;如果父母离异,需标注抚养权归属,同时上传离婚证、抚养权归属协议书照片。

温馨提示:报名系统已与市信息中心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比对,将直接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均为无效填报。

02

 学校审核(7.16-7.31)

学校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确认,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学校会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驳回结果并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03

 区教育局复核(8.1-8.15)

区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户籍和房产等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的学生会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复核没通过的学生,会写明原因驳回,学生家长要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04

 打印通知书(8.16-8.23)

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结果。审核通过的,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应校区报到。

05

 学籍注册(9月份)

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优 待 政 策


01

优待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校博士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军人转业当年其子女入学时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02

政策依据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19〕83号)规定,落实符合优抚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政 策 调 整


01

时间调整

2023年拟入读解放小学(主校区、东校区),须满足2020年12月31日前在对应学区内购房、落户的条件。(此规定已于2020年《凌河区教育局关于调整解放小学入学条件的通知》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从2024年起,拟入读解放小学(主校区、东校区),要求学区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此规定已于《凌河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02

御锦府小区

御锦府小区2023、2024、2025年拟入读解放小学紫明校区,须满足2023年5月31日前购房、落户的条件。从2026年起,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


学 区 划 分


根据《凌河区小学学区说明》,本校招收学区范围为:

01

主校区

1.上海路南:东起五十三所西墙;西至云飞街;南起解放路;北至上海路。(含科技嘉园、银河广场)

2.上海路北:东起锦铁三街;西至云飞街;南起上海路;北至延安路。

02

东校区

1.东起徐州街;西至云飞街;南起延安路;北至沈山路线。

2.东起徐州街;西至锦铁三街;南起和平路;北至延安路。

3.东起贵州街;西至徐州街;南起上海路;北至沈山路线。

03

紫明校区

东起紫东街;西至广州街;南起解放路;北至锦承铁路上行线。


疑 难 解 答


招生咨询电话:
0416-2833907
工作时间8:20-11:45  13:20-15:20
暑假期间招生咨询电话:
0416-2126952、15141669189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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