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看看你“上榜”了吗?

政务   2024-11-07 08:50   江苏  

连云港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

显见性违法整治

大力提升头盔佩戴率、骑行守法率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侥幸闯关”

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现对一批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违法曝光台

姓名:温友恒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顾红玉

违法地点:海州区海连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郁宸轩

违法地点:海州区港城大道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王业婷

违法地点:徐圩新区东方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名:丁国祜

违法地点:开发区云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祁昌合

违法地点:连云区海棠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陈静云 

违法地点:赣榆区怀仁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名:范胜莲

违法地点:东海县水漫桥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邱月

违法地点:灌云县南环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刘飞

违法地点:灌南县军民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带好安全头盔。



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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