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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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使用方便、快捷
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但擅自对电动车进行加装、改装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日
龙泉市一批
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车被拆除
恢复原状
近日,龙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对近期专项整治行动中,所查获的32辆非法改装电动车,进行集中统一切割解体,并将三大件(电机、锂电池、控制器)收缴。对查获的未成年人驾驶车辆,符合登记上牌的监督其家长到车管所注册登记。
龙泉市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从根源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夯实事故预防基础。
私自改装、加装电动车
不仅危险而且违法
坚决不允许
那么
哪些属于非法改装?
非法改装又有怎样的危害?
﹀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1.超速行驶,危险难控
电池进行改装后,整车重量改变,车速提高后,行驶过程中极易失去控制,会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所以,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
2.接线损伤,打火爆炸
一般电池内都是酸性化学物质,电池充电后期会产生腐蚀性酸雾,当电动车电池改装后,接线端子等往往会产生损伤,会导致电缆接线腐蚀加速而断开,如果此时随意扣搭导线,产生打火后,就会引燃电池充电时内部聚集的氢气,导致爆炸。
3.线路改动,短路自燃
改装电动车首先改变的就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电动车改装大功率电池后,由于电压升高,改装后的电动车控制器或电机很容易烧掉。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
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在代为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后及时退还车辆。恢复限速装置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予以收缴。
查处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才是
非法改装电动车害人害己
别等到惨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只有大家主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才能创建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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