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刘素霞:做好时代文明传播者—礼赞佑卫

文摘   文化   2024-12-21 06:01   河北  


作者简介

刘素霞,小学教师,从教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及语文教学工作。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在教学中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喜爱。近年来,多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在班级开展读书分享会,个人荣获多次优秀阅读指导教师。担当者行动橡果书院儿童阅读指导师(初级),儿童阅读指导师教师启明星召集人。



做好时代文明传播者—礼赞佑卫


万全城堡翠屏山,

咽喉北望淀戍边。

扼要隘防百姓安,

明代军事重要塞。


北方蛮夷欲骚扰,

奈何墩堡固且坚。

千古胡兵屈仰止,

万重血肉铸安宁。


驼铃阵阵声悠远,

车马辐辏商云烟。

张家库伦至恰克,

 历经千难渡万险。


北丝绸茶叶古道,

南享誉北方草原。

古城复苏光大显,

经济腾飞宏图展。


明朝文化得重见,

今朝会友话明天。

文化焕发真灿烂,

吾辈自强焕新颜。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

金声诗刊社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二、大赛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

三、征稿时间:2024.10.04—2024.12.16

四、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新诗、旧体诗均可。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可投1-4首。旧体诗可投3-6首,以格律诗、词为主。来稿诗歌应内容健康向上,应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谢绝平庸与应景之作。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公开发表过或者自媒体平台登载过的作品均不可再参赛。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出版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所有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刊载。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获奖证书与奖品,邮寄发放(免邮)。

5、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五、评奖办法

1、来稿入围作品将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金、银、铜奖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金声诗刊》纸刊发表,只要作品质量较高,不获奖也在纸刊发表。

2、评委采用综合计分方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比赛中,提高稿件质量与比赛影响力,让比赛成为实质性的全国比赛,获奖作品的阅读量不可低于200)

六、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银奖三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铜奖五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奖十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若干(电子版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个人简介、一张生活照发送至邮箱:3364626538@qq.com注明“第五届金声杯参赛作者×××”字样(不注明者视为普通投稿,不进行评选)。投稿后请务必添加主编微信以便领奖,不添加主编微信者视为无效参赛。主编微信Z15531403735。也可加主编微信投稿,同时欢迎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主编微信投稿,请备注参赛作者以及姓名)


(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附往届精彩展示:(可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2020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1年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2年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3年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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