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廖宇豪:诗词作品四首

文摘   文化   2024-12-25 11:36   河北  


作者简介

廖宇豪,笔名豪璠,文学爱好者,在各级别征文比赛中多次获奖。追寻用文字打造一片心灵的栖息处,用文学安抚浮动的心。



教师节感怀

文/廖宇豪

曾羡台前七尺身,行言传道几经春。

当年桃李育桃李,红烛冰魂万古新。



观龙陵雪山瀑布

文/廖宇豪

惊雷霹雳撼群峰,泄素垂泉舞玉龙。

霞照烟云疑入画,风临翠海万山松。



读边塞诗感怀

文/廖宇豪

万里狂沙万里烟,边关鼓角震云天。

九州为得承平日,千古英雄年复年。



题木棉花

文/廖宇豪

傲立东风一树红,燃苞朵朵映晴空。

放枝自显英雄色,千里花燃赤血同。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

金声诗刊社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二、大赛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

三、征稿时间:2024.10.04—2024.12.16

四、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新诗、旧体诗均可。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可投1-4首。旧体诗可投3-6首,以格律诗、词为主。来稿诗歌应内容健康向上,应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谢绝平庸与应景之作。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公开发表过或者自媒体平台登载过的作品均不可再参赛。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出版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所有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刊载。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获奖证书与奖品,邮寄发放(免邮)。

5、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五、评奖办法

1、来稿入围作品将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金、银、铜奖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金声诗刊》纸刊发表,只要作品质量较高,不获奖也在纸刊发表。

2、评委采用综合计分方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比赛中,提高稿件质量与比赛影响力,让比赛成为实质性的全国比赛,获奖作品的阅读量不可低于200)

六、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银奖三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铜奖五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奖十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若干(电子版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个人简介、一张生活照发送至邮箱:3364626538@qq.com注明“第五届金声杯参赛作者×××”字样(不注明者视为普通投稿,不进行评选)。投稿后请务必添加主编微信以便领奖,不添加主编微信者视为无效参赛。主编微信Z15531403735。也可加主编微信投稿,同时欢迎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主编微信投稿,请备注参赛作者以及姓名)


(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附往届精彩展示:(可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2020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1年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2年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3年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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