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杨长青:我的文字有阳光的味道(外两首)

文摘   文化   2024-12-19 09:36   河北  


作者简介

杨长青,笔名:子一,浙江省永嘉县人。《家乡》杂志签约作家,《青年诗人》十一期函数班学员。作品发表《温州晚报》《今日阳朔》《枣花报》《民族时报》《恩施日报》《潮新闻》等纸媒上。诗歌发布《中国诗歌网》《中华诗艺社》《网络经典诗歌》《民间好诗》网络及公众号平台。



我的文字有阳光的味道

感谢今天有了阳光

这是个适合晒被子的好天气

我同时背对太阳

还有我的影子

我想

应该再可以

晒一点别的

我轻轻地吹一口气

阳台上

已经铺满了我的文字

从此后

我的文字有阳光的味道



小草对您微微笑

当我踏入公园的那一刻

我的心特别的安定

因为

我拥有了

天地间的花草树木

还有鸟叫声在歌唱

有人站在树下

已经听醉了

有更多的人

选择来这个公园

看啊

连脚下的小草

都对您微微笑



情和爱,打包带走

今天,我要离开故乡了

一颗母亲的心

一颗亲朋好友的心

一颗家乡的心

故乡的云

故乡的山,故乡的水

在我心间流淌

哦!脚下的小草啊

你虽然不言不语

大地,都在为你写诗

那一份沉甸甸的爱

已经溢满而出

让我再看一眼吧

常忆起

那份情,那情爱

我将统统打包带走

故乡,再见了

等着我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

金声诗刊社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二、大赛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

三、征稿时间:2024.10.04—2024.12.16

四、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新诗、旧体诗均可。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可投1-4首。旧体诗可投3-6首,以格律诗、词为主。来稿诗歌应内容健康向上,应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谢绝平庸与应景之作。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公开发表过或者自媒体平台登载过的作品均不可再参赛。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出版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所有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刊载。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获奖证书与奖品,邮寄发放(免邮)。

5、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五、评奖办法

1、来稿入围作品将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金、银、铜奖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金声诗刊》纸刊发表,只要作品质量较高,不获奖也在纸刊发表。

2、评委采用综合计分方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比赛中,提高稿件质量与比赛影响力,让比赛成为实质性的全国比赛,获奖作品的阅读量不可低于200)

六、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银奖三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铜奖五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奖十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若干(电子版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个人简介、一张生活照发送至邮箱:3364626538@qq.com注明“第五届金声杯参赛作者×××”字样(不注明者视为普通投稿,不进行评选)。投稿后请务必添加主编微信以便领奖,不添加主编微信者视为无效参赛。主编微信Z15531403735。也可加主编微信投稿,同时欢迎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主编微信投稿,请备注参赛作者以及姓名)


(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附往届精彩展示:(可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2020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1年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2年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3年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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