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南城县公安局洪门派出所以“冬季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双月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切实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守稳筑牢辖区岁末年初安全防线。
近日,洪门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查获烟花爆竹若干件。
1月13日,南城县公安局洪门派出所民警在设卡执法检查中发现童某某驾驶的车辆上装载着一批烟花爆竹,驾驶员童某某无法出示相关运输许可证,民警依法将童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童某某在明知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民警现场查处。
目前,童某某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