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
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
二、征集年龄
男兵征集年龄和学历密切相关,具体为:
1.大学毕业生: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成人本科和专科学历、就读3+2院校取得大专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高级技工证的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大学在校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3+2院校大专学历阶段的在校生、五年一贯制学历的大专在校生(在国家开放大学及其他成人教育类院校就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按入学前的最高学历对待),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三、征集条件
体格检查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执行,政治考核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政治考核。
四、报名方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
2.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报名。
五、征集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1.体格检查:2月上旬。
2.政治考核:2月中旬至2月底。
3.役前教育:3月初至交接起运前。
4.审批定兵:役前教育期间至交接起运前。
5.交接起运:3月中旬。
具体时间将根据上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县征兵办工作安排,由报名时的乡镇武装部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优待政策
依据《兵役法》《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军地有关政策规定,参军入伍享受下列政策和优抚优待。
(一)成才机遇
服役满一年以上的士兵有如下成长成才机会: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获得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在分别不超过26岁、29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部分地区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等条件且通过有关考核后可直接被选拔为军官。
2.士兵考学: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截止当年1月1日,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等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可考取军官或军士院校。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高中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班长以上职务、荣立两个三等功或一个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年龄等条件(一般不超过25岁、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9岁)的优秀士兵,可保送入军官院校。
4.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提前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在高校就读时间视为服役时间。
5.延期服役:二级上士、一级上士满最低服役年限后,如未能晋升上一级军衔,经考核合格后二级上士可延期服役最多4年、一级上士可延期服役最多8年。
6.全程退役:服役期间如出现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事由,经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并经部队批准可提前退役。
7.技能培训:部队会选拔优秀士兵到院校、训练机构、装备厂家等地学习驾驶、炊事、修理等“军地两用”技能。
8.自学考试:军官、军士和文职人员可通过强军网“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完成专业课考试,提交论文成绩合格后授予本、专科学历证书。
9.发展入党:表现优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士兵,可发展为党员。
10.考研保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8000人/年,重点向“双一流”高校倾斜;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且符合研究生条件的,可免初试。从我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
11.专升本:专科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12.免修课程: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和理论、体育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二)政治荣誉
1.悬挂光荣军属牌:青年入伍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为其家庭悬挂。
2.立功受奖送喜报: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按照立功等级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同级军事机关组织。
3.编入县志:服现役期间参战退役军人、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获得省部级和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等,名录将载入地方志。
(三)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对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年发放约1.5万元,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2.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两项奖金同时享受。
3.工资和津贴:义务兵每月发给津贴,军官和军士每月发给工资,同时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奖励工资等。
4.学费补偿代偿:对入伍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学费补偿代偿由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按流程办理。
5.各类补助:军官及军士还可领取父母赡养补助金、配偶荣誉金、夫妻两地分居补助费、搬家补助费、学龄前儿童保教费、随军未就业无收入的配偶还可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等。
(四)其他福利
1.医疗方面:现役军人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本人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诊优先、优惠。义务兵服役期间,父母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2.家属随军: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其配偶、子女经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配偶随军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由驻地人民政府按规定进行安置。
3.子女入学优待:军人子女在就读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期间均享受入学、录取优待,入读军队幼儿园免保教费。
4.出行优待: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地铁、轮渡、公交)免费,乘坐高铁、飞机、长途客车依法优先,参观旅游景点免费或者优惠;残疾军人除享有以上待遇外,乘坐高铁、飞机、长途客车依法享有半价优待。
5.交通意外保险:军队每年为军人及其子女、配偶、父母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6.探亲休假:军官、军士每年享有不少于20天的探亲休假权,休假期间待遇不变;符合探亲条件的配偶、子女无论是否来队探亲,其探亲路费由部队根据距离核算,随工资发放。
7.就业服务:①公务员和企业招录: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至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基层专武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全省国有企业招聘退役军人岗位总数不低于5%,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②退役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退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8.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人员的,退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退役安置:军官、军士、义务兵退役后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等方式妥善安置。一般情况下,服役满12年以上的军士可由政府安排工作,18年以上的军士可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
10.差旅补助: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
七、联系方式
有关征兵方面的详细信息,欢迎来电咨询。
渭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932-7641138
清源镇武装部: 19896022188
路园镇武装部: 19993279877
莲峰镇武装部: 15825816018
会川镇武装部: 15101808004
五竹镇武装部: 13739326819
锹峪镇武装部: 18193253699
北寨镇武装部: 18794968600
新寨镇武装部: 13679318367
庆坪镇武装部: 13830202003
上湾镇武装部: 15193209798
祁家庙镇武装部: 13919706500
麻家集镇武装部: 15101808384
大安乡武装部: 15209323450
秦祁乡武装部: 18893205535
峡城乡武装部: 18419879123
田家河乡武装部: 13993270276
编辑|陆同通 责编|侯丽花
编审|漆国华 监制|张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