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市成功获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批全国试点城市
也是山东省五个试点城市之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和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27.65万人,已累计向9.85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1.85亿元,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住建部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我市及时响应,积极申报试点城市资格,经过努力,2024年12月,日照市被住建部批准为第三批全国23个试点城市之一。
为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根据住建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正式印发《日照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让住房公积金这一普惠制度惠及更多群体,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助力他们解决住房难题,让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灵活就业人员“圆梦安居在日照”,共筑“家在日照就是幸福”的美好生活。
1
缴存范围广
凡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在日照市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准入门槛低
无户籍限制,无地域限制,取消社保缴纳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在日照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
选择更灵活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存。
4
贷款低利率
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贷款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
5
享受高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日照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在国家规定年利率之上,可享受0.5%的缴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