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四大体系”强化法治保障
政务
2024-11-08 19:39
湖南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感受到民政工作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伟大历史使命,特别指出要完善政策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是今后民政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学懂弄通做实,让法治成为民政高质量发展最大的保障、最强的动力、最持久的力量。一、制度建设要贯穿全过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多年的实践,民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但也还存在不够用、不管用、不适用等问题,与老百姓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的美好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法治思维,以法治思维引领护航民政改革创新,不断排除改革阻力、降低社会风险、巩固发展成果。要围绕缺项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坚持开门立法,确保立法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得到群众的拥护。要加强政策创制,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矛盾,善于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全省民政部门制度体系。二、执标贯标要体现全方位。没有标准化就没有高质量,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现代化,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就要推进标准化,把标准作为守护质量的生命线工作来抓。要严格建设标准,针对殡仪馆、公墓、社会福利机构,国家根据人口、服务量等都有明确的建设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成为项目建设的根本遵循,防止基层大干快上、贪大求洋。要严格管理标准,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完善管理标准体系,让标准化体现精细化,彰显民政干部“严真细实快”作风,让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一丝不苟,牢牢守住工作底线,远离安全风险。要严格服务标准,让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服务的各个环节,督促服务人员崇仰“匠心精神”,下足“绣花”功夫,让民政各项服务更加规范、更加温情、更高质量。三、监督管理要压实全链条。法治是事业发展最好的“护身符”、最好的“防腐剂”,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关键就是要压实全链条责任,让决策更科学、履职更规范、监管更高效。要坚持科学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法定程序,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加强决策跟踪管理,让每项决策都更民主、更科学、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基础法律法规要学“通”,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要学“精”,党规党纪要学“深”,确保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坚持依法监管,严守权力边界,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维护法律权威。四、社会参与要效能全提升。民政工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等工作,政治性很强,社会性也很强,要通过完善制度,畅通参与渠道,引导各方参与,实现共建共享。要保障公平性,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健全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参与制度体系。要调动积极性,坚持一手抓严管,一手抓放活,严管关键是规范,放活重点是畅通,调动各方参与的主动性,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参与养老托育、社会救助等提供便利条件,让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数据共享。要增强实效性,通过社会参与推动民政专业化进程,实现“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让民政服务更加专业、更加可及、更加温情。(作者:湖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增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