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喂~警察同志~我们厂的铝材被偷了~”
近日,临朐县公安局辛寨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铝型材企业报警称,该企业用于生产加工铝型材的部分铝制挤压饼和铝棒等原材料被偷。
接到报警后,辛寨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案件侦破工作。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耐心细致地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曾多次趁该企业员工午休之机频繁进出涉案铝材存放车间,并使用手推车向车间外搬运涉案铝材,经辨认,该男子竟是被盗企业的“前员工”郭某。
掌握确切证据后,民警迅速行动,依法将盗窃嫌疑人郭某传唤到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经审讯,郭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企业财物并进行变卖的行为。通过核对郭某与某废品回收站经营人员的涉案资金往来账目,民警发现郭某并非首次作案,遂根据线索扩线深挖,成功掌握了郭某频繁盗窃企业财物的犯罪事实,据统计,自2023年11月初至今,郭某曾先后盗窃“原单位”58次,涉案金额达35600余元。在铁的证据面前,郭某对其多次盗窃企业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俗话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据了解,郭某虽然已于2023年5月从该企业离职,但此后经常以洽谈铝型材业务等理由“到访”该企业,面对如此“念旧情”的“前员工”,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丝毫未设防备之心。
此外,由于郭某每次盗窃数额并不高,并未引起企业人员察觉,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郭某洽谈业务未必是真心实意,却做尽了鸡鸣狗盗的可耻之事,其盗窃次数之频繁、涉案金额之巨令人咂舌!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临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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