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交警丨寒冷冬季,安全头盔是您骑行时最好的“伙伴”!

民生   2024-12-17 21:43   江西  

视频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通安全从“”开始

文明出行幸“”有你

冬天来了
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对“冷”的感知可能更为强烈
冻手、冻脚、冻脸、冻耳朵……

有一些人

摘掉了安全头盔

戴起厚厚的棉帽

外面系上围脖或戴上口罩
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眼睛两边视线都被挡住大半
十分危险
殊不知,戴上头盔更保暖也更安全
针对这一现象
武宁公安交警持续加大

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警示曝光力度

这些驾驶人

不戴头盔被曝光


↓↓↓

违法行为

曝光

2024年12月2日9时55分许,当事人陈继林(身份证号3604231963****2614)驾驶三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2024年12月2日9时59分许,当事人吴小辉(身份证号4302241985****6868)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2024年12月2日10时13分许,当事人冷坤(身份证号3604231966****0814)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2024年12月2日10时15分许,当事人潘霏霏(身份证号3604231987****1720)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2024年12月2日10时16分许,当事人易巧林(身份证号3604231989****1340)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2024年12月2日10时19分许,当事人叶森(身份证号3604231969****4036)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九宫山大道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20元处罚。

曝光不是最终目的
而是希望每一位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都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ND

文章来源:武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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