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远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失火案,在提讯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虽然自己知道作案时为禁火期,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最终酿成大祸。
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加强案件证据审查,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办理,承办检察官到案发地开展现场勘查、补充侦查以及走访相关部门等工作,对过火面积、造成林木损毁程度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思路和依据。
在提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儿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1000余元,为提升诉讼效率,检察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的方式调取了赔偿的相关凭证,完善了案件证据。同时,到案发地的林业站进行走访,针对本次火灾是否还造成其他村民栽种的树木受损的情况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及时排查矛盾风险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虽然只是一个失火案件,但检察机关秉承“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理念,从源头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