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之际,长鸣廉洁警钟,以清正之风迎接新岁曙光。12月30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违纪人员现身说纪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共同营造和守护风清气正的“清廉云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及在家领导班子成员,省检察院机关和铁检分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视频,省检察院机关违纪违规检察人员现场说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敲响拒腐防变警钟,绷紧反腐倡廉之弦。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退休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缪芊围绕深刻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发生的危害性、高度重视背后的思想病灶与制度漏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个方面作廉政教育。
会议强调
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严重损害司法公平正义、破坏检察队伍形象、侵蚀检察队伍根基,全体检察人员要时刻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权势所屈,不为私情所扰。要深刻汲取此次警示教育的教训,把纪律规矩作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努力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战士,坚守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使命,自觉维护检察机关清朗的政治生态,维护人民群众期盼的公平正义,维护作为检察人员“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
➤ 要加强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引导检察人员筑牢对党忠诚、坚定政治立场,始终牢记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自觉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检察纪律;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教育检察人员坚守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 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教育机制,让纪律规矩深入人心;以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的“组织推动”,促进党员干部的“个人主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司法,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 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等制度,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案件的发生;强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的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持续纠治对外交往杂乱问题。
➤ 要严格制度执行刚性。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消除“制度空转”现象;强化对检察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严格审核和抽查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取酬情况;加强对“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三个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集中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