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副书记于立军兼任四川省委政法委书记

文摘   2025-01-09 19:24   四川  

据《四川日报》1月9日报道,近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立军赴广元利州区、昭化区,指导基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民生保障和安全稳定工作,围绕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乡村大喇叭”助力乡村建设治理开展专题调研。

上述消息显示,此前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的于立军,已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于立军,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辽宁建平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

1989年于天津大学化工系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毕业后,先后担任天津大学化工系辅导员、化工系团委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校团委书记、校长助理,

2003年,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

2007年,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2008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201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2013年,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2016年12月,天津市蓟县县委书记(正局级),蓟县撤县设区后任蓟州区委书记;

2019年09月,天津市委常委、蓟州区委书记; 

2019年10月,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2021年02月,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22年06月,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校(院)长; 

2024年09月,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校(院)长;

2025年01月,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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