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厉查处!

文摘   2024-12-03 21:56   山东  

烟花爆竹

属于危险物质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刑事处罚


















以案释法
01


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1日,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后被民警当场查获。违法人员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02


2023年12月31日,郑某在未取得正规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运输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存放于家中。违法人员郑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03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10日,王某在其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后被民警当场查获。违法人员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1.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2.绝对不能出租仓库、厂房或房屋,给他人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3.发现身边有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

源:芝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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