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24年10月23日(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1.周转金。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未发放的周转金和装修周转金另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按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考虑到安置房交付后需进行装修,经研究决定,再支付3个月装修期周转金(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2.管道煤气开户费:2800元/户。
①梨树坞小区物业收费1.5 元/㎡、茶圣花园二期小区1.2 元/㎡,预收1年。
②装修垃圾清运费按5元/㎡标准一次性收取。
③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安置户在装修时不能破坏房屋主体、外形,装修完毕入住后房屋验收合格返还。
1.选房按照《梨树坞小区分房工作方案》执行,通过其它途径选取的房屋视为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选房人未在《选房告知书》规定的时段内参与选房(未到现场或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一律顺延至本项目选房号末端号之后选房。
3.《征收补偿协议》上选房人在选房当天必须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选房人的姓名应与《征收补偿协议》保持一致,原承租人死亡的,在2024年10月21日前由其直系亲属携带相关证明前往信州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确认相关权益。
5.选房人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原协议,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选房号原件遗失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选房号存根并出具证明。同时,选房人选房前到原项目部办理上述材料遗失声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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