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区遴选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构要求
符合《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基本规范》(MZ/T217-2024)中机构要求内容,具体如下: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2.应具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老化评估、设计、施工、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专业人员。
4.服务项目和收费金额应公开、透明。
5.应具备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的能力,包括适老化改造方案设计、适老化改造工程施工、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专业能力。
(二)信誉要求
1.承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业绩证明材料
1.承接单位的营业执照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具有相关资质的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1.资质证明材料(注册登记证照、适老化改造相关资质证明)。
2.适老化改造优秀案例(以往的改造中标通知书、改造合同、优秀改造案例图片)。
3.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产品报价清单(报价清单要严格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改造清单》内项目顺序排序,同一物品需提供多个品牌高、中、低三档多种类别和价格)。
邮 箱:3498993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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