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10月18日,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举办第八期“匠‘新’讲堂”。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本期讲堂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基本常识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专题授课,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有关问题的口径,通过用语释义、案例分析、文件解读等方式,详细讲解了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内容。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结合实际紧、业务知识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今后,将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和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共同努力推进我区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本期讲堂“干货满满”,既有全面深入的政策法规解读,又有详实具体的业务工作指导,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学知不足,业精于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温故而知新”的学习态度,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筑牢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聚焦重点、主动作为、夯实基础,精准精细抓实各项工作,争当新时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系统性强,使我对机构编制工作有了更为系统的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接下来,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以学促干、学用转化,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编制管理制度规定,确保准确执行各项政策,做细做实编制工作,为推动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期讲堂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对机构编制业务知识进行了全方位解读,让我对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思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
党务小知识
每日一题
(多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
B.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C.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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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机构编制管理处、机构编制督查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