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政府副县长旦增桑布带队,组织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林草局等部门深入中仓乡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预防打击我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活动中,各部门根据《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部门自身领域向群众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私挖乱采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生产秩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共同维护合法采矿环境和社会稳定。
旦增桑布强调: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必须依法有偿取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采矿产资源。非法采矿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呼吁广大农牧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不支持非法采矿活动。同时要求,要积极举报非法采矿行为,为打击非法采矿贡献自己的力量,携手共进,共同守护大美尼玛。
随后,旦增桑布对中仓乡小学开展了常规工作检查指导,实地查看了学校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及食堂等场所,详细询问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存在困难等,并听取了学校在推进各项工作的情况汇报。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尼玛拉姆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