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11月5日,尼玛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前往尼玛镇阳光社区,开展《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的文明出行、爱护环境、文明礼仪等方面内容。群众们热情参与,纷纷表示会遵守条例,从自身做起。同时,工作人员还为积极参与互动的群众发放了摩托车头盔10个。
本次活动共发放手册100余份,覆盖群众达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尼玛拉姆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