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第二次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自1月19日起,由于污染物持续累积,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参照省环委办要求,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月19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中指出,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信政办〔2023〕53号)要求,具体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市环委办、市控车专班、市控排专班、市控尘专班、市直有关部门对管控措施开展全面督导,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污染管控。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通知中同时指出,各县区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要主动对社会发声,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文/信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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