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抓拍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1.新十八大街快速路与鸡公山大街交叉口
2.新十六大街与鸡公山大街交叉口
3.柳林北互通与107国道匝道口
4.申城大道与琴桥转盘交叉口
5.浉河北路与平西路交叉口
在以上地点启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116)、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1371)等违法行为。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于2025年1月23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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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尚青云
校对:刘 凤
审核:华 唯
终审:赵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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