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根据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朱维文安排部署,该院持续开展“贵在执行”之“初冬攻坚”专项执行行动。
当天上午,全体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整队集合,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高云对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作出要求并发出指令。一是要用好用活强制惩戒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二是要始终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三是要适用强制措施把握小标的、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的执行。
随着“晴隆县人民法院‘贵在执行’之‘初冬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的指令,全体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两组执行实施行动小组迅速登上警车,分别奔赴大街小巷、乡镇等被执行人所在地。
上午,执行局局长胡李带领执行实施行动小组敲开了第一位被执行人的门,对被执行人开展强制搜查,并对其经营场所采取强制查封措施。同时,执行局副局长余东林带领的执行行动小组来到某某砖厂,对被执行人名下砖厂设备进行查封。
下午,执行小组一行来到某某煤矿,对某某煤矿机器设备等进行查封,并扣押设备一台,被执行人某某煤矿明确表示,将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将于月底前履行义务,确保被执行案件取得实质进展。至此,县法院“贵在执行”之“初冬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初显成效。
截至15时许,县法院“贵在执行”之“初冬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人,采取搜查措施3案,查封房屋2套,扣押设备1台,执结案件5件,达成和解案件3件,执行完毕2件,到位标的11.23万元。(谭国亚)
来 源:晴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