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离世,申请执行人还能追回借款吗?12月5日,无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冒雨前往宣城市广德市,终结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案件追溯到2019年,余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某借款14万元,并于2020年8月出具借条一份。其后,余某某逾期未偿还借款,王某某经过诉讼拿到胜诉判决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余某某却不幸去世,仅剩的执行线索指向登记在其名下的一处房产,执行法官随即委托广德市人民法院查封该处房产。与此同时,身为被执行人前妻的案外人杨某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前夫在办理离婚时已约定房产归其所有,并对执行工作存有强烈抵触情绪,案件执行几度受挫、历经曲折。
执行经过
2024年4月,王某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强制执行。为此,执行干警多次与杨某进行沟通,一边安抚疏导其焦虑情绪,一边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做其思想工作,言明强制处置房产对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同时,向申请执行人阐明执行处置程序存在的潜在诉争以及杨某独自抚养子女、打工支撑家庭生活的现实情况,王某某忆及故人情谊,表示理解并作出让步,自愿放弃利息款项。
眼看双方态度缓和下来,执行干警趁热打铁,12月5日清晨,执行法官一行驱车前往广德市的案外人杨某住所,组织双方当面就履行还款细节进行协商,从一次性履行借款还是分期还款及数额、从还款时间到还款期限……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与王某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自愿替前夫偿还其生前债务,并当场履行欠款35000元,约定余款分期按月归还。至此,这起因被执行人去世引发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无为市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在执行工作中追求兑现权益、化解矛盾,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公正。(濡须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