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物业服务收费

民生   2024-12-15 12:00   安徽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规范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职责定位,强化履职自觉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关乎民生,关乎群众福祉,相关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完善举措,认真实施。要准确把握住宅小区物业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定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经营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履职自觉。

二、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

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完善工作台账,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经营主体进行动态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挥运用好行政管理手段,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物业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提醒告诫;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普通住宅物业收费项目、标准等政策的宣传,切实提高物业经营者及业主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度。督促物业经营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切实压紧压实物业经营主体的责任,强化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意识。针对发现的多发性、普遍性价格问题,要深入分析研判,找准原因,多措并举,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检查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大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检查执法力度。把投诉举报多、发生过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为不规范、情节轻微的要及时进行告诫责令整改;对涉嫌价格违法的要坚决依法立案查处,从严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多家”的效果。同时,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分类处置,切实提高价格监管效能。

四、完善协同机制,推动社会共治

规范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多部法律法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要主动加强与发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健全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要注意厘清普通住宅小区物业价格监管与政府定价、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和法律边界,增强法治思维和监管边界意识。要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要及时回应并依法依规处理,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移交相关部门,重大复杂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内部职能部门的协同,对违反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要准确定性,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要不断完善市场监管部门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监管工作制度、方法及路径,细化优化工作措施,推动我省住宅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无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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