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大礼包”,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

政务   2025-01-03 15:51   江苏  

12月3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川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若干举措》由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五部门联合出台,旨在用真金白银为文体旅业发展赋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消费产品、更优质消费服务、更多元消费场景。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若干举措》围绕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高品质高流量临特展、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打造优质文旅线路、支持商旅文体融合、支持发展文旅新业态、支持“夜经济”品牌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奖励措施。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励兑付。

政策对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支持,将活动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的硬“增量”,以吸引更多高品质演出、展览、赛事落地和集聚江苏。

在奖补主体方面,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发力,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奖励项目基本涵盖文体旅各个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夜经济”品牌等消费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多重体验的复合型消费模式,全方位增强消费动能。


政策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流程更快、周期更短。对涉及的“累计售票”“参赛人数”等,可以由公安部门或第三方票务平台直接提供数据的,无需企业另行申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将按季度对初审符合奖励的事项或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流程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主体;对涉及的“接待游客数”“现场销售额”“投资额”等数据,需由相关经营主体提供经第三方认定的数据,省文旅厅复核无误后,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议并进行公示,再予以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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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推动文旅市场持续回升向好、扩大文旅消费方面给予了多方面支持,推动江苏文旅消费服务提质扩容。

江苏大力发展“旅游+”和“+旅游”模式,通过新业态、新场景、新体验来满足现代消费者对个性化、定制化、多样化旅游产品的需求。当下,小剧场、古街古镇、VR大空间等已成为休闲消费新亮点,“为了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市”也已成为年轻人的旅游新风尚。以演出市场为例,截至12月中旬,全省售票演出近3万场,观演人次近370万,票房收入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53%和98%。政策将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质量、高能级的演唱会、音乐节,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给予奖励;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知名院团优秀剧目,平均售票率达85%以上,按累计售票人次奖励;对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高流量文博美术临展、特展的主办单位,按累计售票人次奖励。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产品。

今年江苏文旅市场持续升温,1—11月全省银联渠道异地文旅消费5658.87亿元,同比增长15.65%,占全国的10.01%,保持全国第一。预计全年接待游客超10.8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1.3万亿元,分别增长15%和11%。政策鼓励在线旅游企业推广具有江苏特色的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针对全年过夜游客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的在线旅游企业,依据年均增幅分三个档次予以奖励:增幅在10%-15%之间的企业,奖励20万元;增幅在15%-20%之间的企业,奖励30万元;增幅超过20%的企业,奖励50万元。

政策充分调动在线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其借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宣传手段,开展推广引流,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抓住我国扩大过境免签范围、延长逗留时间的契机,用好“水韵江苏”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升入境旅游便捷度体验感。

近年来,省文旅厅成功举办六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累计72.6万人次走进现场、线上受众超17.2亿人次。自2021年开始,连续策划举办文旅消费推广季,今年的推广季曝光人次达14.4亿、带动直接消费金额193.72亿元,在全省范围内推出的2983项活动、2051条优惠措施,持续释放促消费“乘数效应”。

政策明确支持各地打造融合式新型消费场景。对于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为主题且现场人数达3万人次的文旅消费推广活动,依据其现场销售额设立了3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主办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政策,以此激励企业积极举办高质量、高人气的文旅消费活动,全方位提升江苏文旅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省文旅厅将在1月中旬举办2025“水韵江苏·欢欢喜喜过大年”冬季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推出“我在乡村过大年”“我在景区过大年”“我在古镇过大年”“我在博物馆里过大年”等系列线路产品。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文旅产品的不断创新,文旅消费市场将焕发出更加蓬勃的活力,更好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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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多措并举促进夜间文旅消费。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认定省级集聚区45个,其中16个入选国家级集聚区,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今年1—11月,45个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游客夜间消费735.28亿元,同比增长1.74%;全省银联渠道夜间文旅消费1714.92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天文旅消费的30.3%。

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和产品,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集聚区引流迎客能力,同时鼓励旅游景区推出更多优质夜游项目。此次出台的若干举措明确:对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按年度累计接待游客分1000万—2000万人次、2000万—3000万人次、3000万人次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2024年以来,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夜游项目,按年度带动景区夜间游客接待人数同比增长分10%—15%、15%—20%、20%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支持“夜之金陵”“姑苏八点半”“龙城夜未央”“今夜‘梁’宵”“二分明月”“国潮汉风·夜彭城”等已有品牌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鼓励各地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立足现有商业文化体系,打造更多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吃喝玩乐购”一体的夜间文旅经济品牌。

持续办好“水韵江苏·璀璨夏夜”主题活动,依托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景区等,以文旅与科技融合、传统与时尚融合、线上与线下融合等方式,呈献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健、夜食、夜购、夜宿等丰富多彩的业态产品,推出系列惠民措施。同时,把促消费与惠民生结合起来,更多利用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契机,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惠民活动,在以夜间文旅消费的增量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同时,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居民游客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 | 江苏文旅
一审 | 小南 褚浩
二审 | 杨波 雷增虎
三审 | 张慧 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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