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女性维权课堂 | 亿万富翁的儿子竟然不能继承遗产?

政务   2025-01-02 15:07   云南  

案例


辛晓兰(化名)和刘浩林(化名)是恋人关系,期间辛晓兰发现刘浩林已婚并与妻子生育一个女儿,其妻女均在国外生活。于是辛晓兰提出了分手,但在刘浩林的不断求和下,辛晓兰最后还是选择继续与刘浩林在一起,两人于2020年2月2日生下儿子刘小宇(化名)。


2022年8月31日刘浩林因突发心梗去世。辛晓兰希望能为孩子争取他该得的利益,于是,辛晓兰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刘浩林的妻子涂雪梅(化名)和女儿刘一铃(化名)为被告提起了诉讼,要求儿子刘小宇作为继承人之一,依法继承刘浩林的遗产。辛晓兰提出,刘浩林夫妻共同所有的30套商品房、6个公司、3套别墅、4辆车、公司股权、银行存款、债权等,共计约2亿元的财产中,其中有一半属于刘浩林的遗产,刘小宇作为刘浩林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


法院判决结果:

判决确认刘小宇继承人身份,对刘浩林的遗产有继承权,但对其要求继承刘浩林遗产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分析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姻期间签订了有效财产约定,就需要先按照财产约定析出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余部分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本案中,辛晓兰不知道的是,被继承人刘浩林和妻子涂雪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将房屋、公司股权、银行存款、车辆、债权等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归涂雪梅个人所有,这份约定合法有效。因此,刘浩林生前虽然身家过亿,但去世后却没有留下一分遗产。而辛晓兰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刘浩林存有除《夫妻财产约定》之外的其他财产,所以,因被继承人刘浩林没有遗产,刘小宇要求继承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即使是亿万富翁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办法分得任何遗产。


案例分析律师


张  扬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工作中秉承严谨、踏实、精进的态度,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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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及签审/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张晓蓓
责编/杜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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