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每个驾驶人都听过
可是总有驾驶人
明知饮酒驾驶是违法行为
还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执迷不悟
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偏关县,窑河线。
11月18日,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晋HW16**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偏关县,窑河线。
11月18日,岳某涉嫌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晋HA26**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岳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偏关县,窑河线。
11月17日,邓某清涉嫌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晋HA26**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邓某清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偏关县,窑河线。
11月17日,冯某琴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冯某琴被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偏关县,黄河大街。
11月11日,胡某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胡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的行政处罚。
● 酒后驾车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来源:偏关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