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酒驾曝光!切勿以身试法!

政务   2024-11-20 19:39   山西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

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

一起看看以下案例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定襄交警将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案例一:



2024年11月15日21时39分,定襄县卫定线。


范某饮酒后驾驶晋HFL91*的小型汽车被定襄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范某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范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1月6日20时36分,定襄县康乐街。
牛某生酒后驾驶晋HN071*的小型汽车被定襄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牛某生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牛某生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1月15日22时20分,定襄县卫定线。
赵某饮酒后驾驶晋HE732*的小型汽车被定襄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赵某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赵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4年11月6日21时38分,定襄县北大街。
郭某明酒后驾驶晋A7JQ2*的小型汽车被定襄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郭某明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郭某明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4年11月15日21时17分,定襄县卫定线。
张某饮酒后驾驶晋AX39H*的小型汽车被定襄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张某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奉劝各位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打击酒驾醉驾,定襄公安交警必不手软!







来源:定襄县融媒体中心

忻州交警
畅通公共沟通渠道,发布信息、互动交流沟通工作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