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
第十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无论您在哪里
在做什么
请留出一分钟
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
国家公祭日,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12月1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生效,将“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
(一)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在校师生就地默哀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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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中华
明天
请停留一分钟
来源 | 江苏共青团
版块编辑 | 成佳依
责编 | 高圆圆
审核 | 徐雅雯、苏舒、薛皓文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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