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昌县城及河西堡镇区旧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批复》(金发改﹝2023﹞255号)和《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昌县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阶梯气量的通知》(金发改﹝2024﹞7号)文件规定,现将县城及河西堡镇区旧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安装费和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阶梯气量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县城及河西堡镇区旧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为最高2100元/户(与金川区执行标准一致)。
2.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为2.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为2.4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销售价格为3.08元/立方米。
3.阶梯气量: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301-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
二、燃气工程安装费服务内容
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环节。具体施工内容包含:
1.小区红线内庭院埋地燃气管道的施工;
2.小区架空围楼管及爬楼立管的安装;
3.小区楼栋调压箱的安装;
4.入户墙面开孔作业;
5.户内燃气设施,包括:一只燃气表、一只入户阀、一只灶前自闭阀;
6.从入户引入接口至燃气表后一米范围内的户内管施工。
施工内容不包含:燃气灶、燃气热水器、金属波纹管、报警器及电磁阀等户内燃气设施的安装及配件。
三、不具备安装燃气设施的情况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安装燃气设施:
1.开放式厨房;
2.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低于2.2米;
3.用户厨房没有直接联通户外的窗户,无法保证有良好的通风和泄压条件;
4.厨房窗户面积小于厨房地面面积的10%。
四、用户办理燃气工程安装需提供资料
凡符合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均可按照此标准缴纳费用并享受相应的安装服务。满足条件的居民可携带《不动产权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前往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燃气入户施工手续并签订《燃气入户施工确认单》。居民天然气入户工程改造建设遵循用户自愿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管道燃气居民供用气合同》后方可通气点火。
五、监督投诉电话
为保证收费的公正、透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设收费投诉监督电话。如对收费存在任何疑问或者不满,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监督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5-7531811
县发改局:0935-7521532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