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秀山县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参观5G车载便民法庭
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1月22日下午,县红十字会、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40余名红十字青少年走进县人民法院,通过参观、体验等方式,“沉浸式”体验法治之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青少年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走进5G车载便民法庭,坐在庭审现场,深切感受其提供便捷、高效司法为民服务的强大功能。
红十字青少年们还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认真了解了法徽、法袍、法槌、天平的意义。
现场还安排了模拟体验环节,邀请他们穿上法袍,坐上庄严的审判席,手持法槌,亲身感受“法官”的威严与神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共七章三十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履行九项职责……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娓娓而谈,使红十字青少年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了解。红十字青少年们纷纷表示,要做法律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扬光大。
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将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开展符合红十字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生活化、融合化、情景化等,让“法治”真正根植到红十字青少年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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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秀山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