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学生安全,人人有责。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监护人对孩子出行安全监管、强化每位公民自觉文明出行意识,是保护每个孩子安全出行的重要方法,这需要学校、老师、家长、每个公民的协同行动。
我们要始终把学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举一反三,在此特别提醒家长和学生就以下五个方面与学校共同行动:
一、学生步行注意事项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道路右侧行走。
2.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快步通行,不要奔跑或中途折返,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3.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4.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步通行,不要奔跑或中途折返。
5.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二、学生骑行注意事项
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学生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并需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下骑行自行车、16周岁以下骑行电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不受法律保障。
2.骑行时不得载人、不得追逐竞驶、不得单手骑行、不得双手脱把骑行、不得骑车并行、不得逆向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
3.骑行中要改变骑行方向,应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
4.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要走人行横道。遇十字路口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5.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要避开车辆盲区,被车辆驾驶员看见才安全。
三、学生乘车注意事项
1.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拼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资格的四轮电瓶车。
2.等公交车时要遵守站点秩序,依次排队等候,不要和小伙伴追逐打闹。
3.公交车进站停稳后,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依次乘车。
4.乘座公交车要扶稳、坐好,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站在车门口“严禁站立”的地方,以免开关车门时夹伤或发生危险。下车前要提前向门口移动,做好下车准备,移动时要抓好扶稳。
5.下车时,要注意来往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下车。下车后,不得从车前方绕行。
四、家长驾驶汽车注意事项
1.家长要让孩子坐车辆后排,在私家车上为学龄前孩子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在自身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孩子系好安全带。
2.教育孩子,习惯于从右侧门上下车辆。
3.教育孩子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马路,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4.接送孩子应即停即走,避免因长时间逗留造成交通拥堵。
5.驾车要礼让行人,特别是行驶至学校路段,更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五、家长骑车注意事项
1.成年人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动车要为自己和孩子佩戴好头盔。
2.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要闯红灯、抢黄灯、逆行,更不要在汽车中间穿行。
3.改变行驶方向时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确保安全情况下变道。
4.骑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遇十字路口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5.接送孩子时,要规范停车,不要在“严禁停车”的地方乱停乱放,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开始,关爱孩子,守护生命;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县城关第三小学
2024年9月3日
监制|苏 琪
审核|李晓峰
编辑|安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