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为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根据《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2024-2026)》(长科发〔2023〕37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开展“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见《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2024-2026)》(长科发〔2023〕37号)(附件1)。
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陆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点击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申请者通过系统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
1、申请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2、推荐单位进行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PDF版)及《“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含PDF版和电子文档)按要求报送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
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申报人应由其所属单位负责推荐。
(二)企业的申报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其所在地的区县(市)或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企业需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三)推荐单位需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原则上要求所在单位上年度R&D经费达到一定要求;对企业,原则上要求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速在区域内居于前列,建有企业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或纳入省市共建的高水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清单。
(四)根据管理办法,已入选其他市级(含)以上人才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附件3)。
联系方式
(一)长沙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处:联系电话:0731-88666168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1楼1118室
(二)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科联系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7室
附件:
1、《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2024-2026)》(长科发〔2023〕37号)
2、“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3、已获人才计划类别不得申报情形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培育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 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发〔2023〕9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办发〔2023〕14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原《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2021-2023)》(长科发〔2021〕3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新修订的《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2024-2026)
为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培育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 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长发〔2023〕9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 的通知》(长办发〔2023〕14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 行)>的通知》(长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及意义
围绕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目标,聚焦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当作为,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主力军作用,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培养力量。
二、主要任务
重点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造就一支能够紧跟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研活动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未来3年认定和支持120名左右“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所在单位条件
1、长沙市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且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速达到一定水平。
(2)建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或纳入省市共建高水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清单的优先支持。
2、长沙市域内的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速达到一定水平。
(2)建有企业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或纳入省市共建的高水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清单。
3、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速需达到的水平、企业研发中心类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类别将在申报通知中具体明确。
(二)申报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科研态度、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团队意识,无失信行为记录。
2、男性在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6周岁,女性在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
3、由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由企业推荐的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牵头或参与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应项目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或年龄条件。
4、连续在长沙地区全职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三年(含)以上。
5、主要在科研岗位工作,所从事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和科学价值,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对相关学科领域、技术领域具有发展推动作用,已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6、承担省级(含)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优先。
7、已入选其他市级(含)以上人才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人才计划类别将在申报通知中具体明确)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登陆长沙科技网站
(http://www.kjj.changsha.gov.cn),点击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请者通过“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进行推荐和初审。
(二)资格审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三)专家评审。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四)考察。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和推荐单位进行现场或资料考察。
(五)研究审定。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拟入选名单,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确定入选名单。
(六)社会公示。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拟支持的“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授予称号。授予“长沙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称号,颁发证书。
五、支持政策
(一)本计划采取前资助的方式进行,实施周期为3年,对入选对象一次性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实行包干制,可用于科研、培训、进修、研修、考察等与提高培养人选学术、技术水平,开展科学研究等相关开支。
(二)优先推荐申报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的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项目。
六、监督管理
(一)入选对象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承担,实行动态管理。所在单位应加强常态化监督,并建立年度管理评价机制,培养人于每年年底前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培养周期结束后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验收,验收后结余经费留归所在单位使用,所在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培养人的科研需求。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未来3年内长沙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入选对象所在单位要为培养人选提供科研保障必要条件,如因客观原因发生学科调整、团队重组、工作调动、职务异动、
重大疾病等重要事项无法继续培养时,应及时向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申请终止,且不得变更培养其他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实施的,市科技局通报所在单位督促整改。若未能及时整改,市科技局将终止培养,收回尚未使用的资金,培养人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的资金支持。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撤销其称号,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本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二)原《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2021-2023)》(长科发〔2021〕39 号)同时废止。已按照长科发〔2021〕39号文件开展的“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继续按原办法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3
已获人才计划类别不得申报情形
国家级:优青、青千、青拔、青长等“四青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省级: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省杰青项目、省优青项目、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等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市级: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小荷”青年人才创新项目等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备注:其他具体情形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