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天津市34个单位、29名个人荣获表扬。其中,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实践处副处长陈嘉榜上有名!
陈嘉同志事迹
陈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作为精神文明战线的一名普法工作者,他认真履责,自2019年《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逐步完善工作举措,形成以配套制度为保障、以示范活动为牵引、以志愿服务为抓手的工作模式,有力推动文明法规的宣传贯彻。
一是加强学习,做普法宣传的明白人。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和应用。先后完成《“双条例”激活两翼齐飞 为厚植城市文明构筑法治“硬杠杠”》等5篇调研报告,其中《天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立法的调研与思考》在中宣部《文化立法动态》刊发。
二是完善机制,做普法宣传的推动者。他先后制定出工作检查、激励、沟通等配套保障机制和宣传方案。策划推出宣传月活动,组织“1+3+N”活动,即开展一次网络问卷调查,组织公益广告设计、典型案例征集、广场舞三场大赛,向各区、各部门征集N场示范活动,集中推出,贯穿全年。指导各区各部门广泛开展主题班会、礼仪培训、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趣味嘉年华等特色活动,引导全市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注重实效,做普法宣传的实干家。他坚持宣传引导与执法监管并举,积极推动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重点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参与了2021、2022年市人大组织的条例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克服天气炎热等困难,深入社区、菜市场等近百个点位,查找问题,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组织推动,受到市人大社会委有关领导的好评。持续组织案例大赛,2021年以来累计发布典型案例近40个,探索了治理路径,受到市领导表扬。
四是以身作则,做普法宣传的推介员。他积极参与宣传产品的制作,创作《以图释法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上)、(下)等作品,积极宣传文明风尚。他创新推出2辆公交车“文明有礼号”,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喷印在公交车上,积极传递文明理念。疫情期间,他利用下沉社区的机会,一边做好执勤,一边向社区工作者、居民面对面宣讲文明法规,受到社区好评。他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累计志愿时长超过110个小时。他主动协助部分团队做好宣传,指导他们设计主题活动项目,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法规的宣传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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