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生产有奖,最高30万元!一举报人获2万元奖励

政务   2024-10-30 12:01   江西  

近日

群众举报某乡镇

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经上栗公安及相关部门核查情况属实后

根据《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

爆竹等行为的悬赏通告》

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

给予该举报人2万元奖励


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请您立即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者最高奖励30万元!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

一丝一毫不能放松

上栗县此前发布了

关于公开征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线索的

悬赏通告

快来了解一下



关于公开征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线索的
悬赏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线索,特通告如下:

1.举报非法转包分包行为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200000元奖励。

2.举报非法制造、储存、运输、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单(双)基粉、礼花弹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100000元奖励。

3.举报半成品加工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一条龙”非法生产行为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至300000元奖励。

4.举报超许可范围(含超规格)生产经营或向非法生产人员下订单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奖励。

5.检举、揭发、提供公安机关追捕的在逃非法生产人员线索,根据举报成功抓获的予以2000元至20000元奖励。

来人、来信举报地点:县公安局或县应急管理局;邮编:337009。电话、传真举报方式: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0799-366121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来源:上栗公安

编辑:蔡海娥

审稿:崔山林  欧阳林

审核:梁欣  彭梦梅

监审:许朝华 刘明达 刘宗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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