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宁河丨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 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

文摘   2024-09-14 18:14   天津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 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的通知》。

通知指出,扛牢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节前廉洁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真正内化转化为带头转作风、严肃抓作风的自觉行动。各级“一把手”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我区“酒”“礼”负面清单、工程建设一书两规定两清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问答等内容,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婚丧喜庆正负面清单、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备等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人情论”“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论调,及时运用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项检查等形式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确保过节不“失节”。各街镇、职能部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强化节俭、务实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实实在在做好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等民生工作,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坚持挺纪在前,树牢底线思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一是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金,通过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津补贴、福利。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六是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损害党的形象、影响社会风气。七是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八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以及过度使用政务APP、安排网络投票、打卡、点赞、转发、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严禁作风漂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离津不报备以及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十是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搞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助长不正确赠送节礼的价值取向。

通知要求,强化纠树并举,提升作风养成。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着眼政治和全局高度,将节日清廉建设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纠治民计民生、基层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严格执纪执法,对“四风”问题苗头倾向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培树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引领推动党员干部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不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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