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关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旅行   2024-11-06 18:25   内蒙古  




关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文体旅

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旅广局)、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重要部署,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区文体旅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文体旅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体促旅、以旅兴体、体旅彰文,充分利用我区文化、体育、旅游资源优势,一体谋划、一体实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拓展文体旅融合发展空间,共同打造文体旅融合发展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激发消费新动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项目供给。鼓励各地以体育赛事活动、竞赛表演等为牵引,以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体育公园、商业中心等为支撑,聚焦细分文体旅客群,策划、组织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健身活动。在全区A级以上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嵌入马术骑乘、健身休闲、射箭、攀岩、马拉松、山地越野、冰雪运动、那达慕大会、大众冰雪季等体验项目,大力发展草原休闲运动、自驾车房车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打造综合性体育运动与文化旅游休闲新空间,集成化开发运营文体旅体验产品,培育认定一批文体旅融合发展创新项目,拉动内需,引客入蒙。利用各类品牌赛事的人员集聚效应,大力策划、宣传、引入文化、旅游项目,实现参赛、观赛的同时,体验特色文化和旅游项目,带动相关消费。

(二)完善配套服务。充分发挥体育“粘性”作用,共同加强体育、文旅公共服务场地设施、产品、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制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利用体育公园、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步行街等街区街景,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体育设施,为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搭建平台。重点改建、扩建或临建具有吸引力的知名旅游景区体育场地设施,打造一批集运动、康养、旅行等一站式文体旅度假区、目的地、示范基地和精品线路,推出一批文体旅融合“网红”打卡地。

(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各类文化、体育、旅游协会、俱乐部、企业采取产品联动、旅客资源共享等方式,扩大文体旅市场消费群体。鼓励体育、旅游协会、俱乐部、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等方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体育旅游品牌和主题文化名片,培育一批产业深度融合、链条相互嵌入、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业态、载体、样板。引导各类文化、体育、旅游协会、俱乐部、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文体旅”,培育新型文体旅企业,加快构建有竞争力的文体旅产业体系。

(四)促进消费升级。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坚持体育搭台、文旅助阵,发挥文体旅组织、市场主体的商业创新性,实现文体旅有机联动,通过多场景布局、多业态融合、沉浸式消费等方式,共同开展“歌游内蒙古”、“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等促消费活动,打造市场效应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文体旅消费产品。结合赛事活动内容,鼓励各地设计开发有新意、有创意的文体旅融合产品,营造内容丰富、充满活力的沉浸式、体验式融合消费新场景。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体育旅游消费新模式,提高体育附加值,不断提高文体旅消费产品供给。

(五)加强市场营销以市场导向为指引,链接整合文体旅商业资源、信息资源和渠道资源,加强文体旅品牌建设,支持各地打造文体旅名片。充分利用“蒙享动”平台,将体育场馆预定、电子健身地图、旅游景观、度假地线路等实现一体化线上营销,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支持各地利用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导购直播、网红探店、视频营销等新型促销模式,打造网红打卡地。支持各地开展“体育彩票+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新模式,共同探索体育彩票与文化旅游融合点。充分发挥即开型体育彩票文化承载的功能,宣传推广内蒙古地域文化,共同研发地方主题即开票,打造内蒙古新名片。积极探索“体育+文旅”发展路径,拓宽文体旅产业边界,主动寻求跨界融合发展新形式,联动商圈企业扩大文体旅消费券使用范围,力争覆盖不同年龄段消费人群。

(六)加大宣传引导要做好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统筹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平台等宣传阵地,不断扩大宣传面,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要依托各类特色节日节庆、展会论坛等时机,加大体旅宣传力度。要精心策划,面向社会,广泛推荐自治区体育旅游精品路线、精品项目等,不断提升关注度,吸引更多游客参与。

(七)注重统计监测。各地体育、文旅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总结赛事活动拉动体育消费的统计方法、路径,研究建立相关统计监测机制,如大数据、人脸识别、信息平台建设等,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在景区、街区、商圈等举办赛事活动后,要及时统计赛事活动拉动客流量和消费情况,加强分析研究,用数据“说话”,为更好发展体旅项目提供依据、展现成效,激发“体育+文旅”商业潜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体育、文化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会商、日常工作联系等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联合开展调研,摸清适合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景区、度假区、商圈、公园等底数及配套设施,共同策划、组织、争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赛事活动、对外推介等。支持涉及两部门的行业社会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各个层面的体育旅游交往与合作。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地体育、文化旅游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赛事活动组织方主体责任,与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前置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赛事活动“熔断”机制,从严从实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安全顺利。

(三)抓好统筹调度。各地体育、文化旅游部门要及时总结报告,每年6月底、12月底前联合发文,分别向自治区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厅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赛事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消费数据统计监测情况、安全管理成效、赛事活动目录及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每月5日前,各地要报送赛事旅游拉动消费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联系人:郭浩亮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李霞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哈斯础鲁
审核:赵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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