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广东建筑管理,获取广东最新建筑政策
来源:东莞市住建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结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24〕9号)文件规定,为保障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现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挂网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暂停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我局同步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标方法的通知》(东建市〔2022〕2号)进行修订。
二、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挂网的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暂停采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