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法
法治护航开学季上好普法“第一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高在校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9月6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晨同志(我校法治副校长)带领法院工作人员到我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以“少年有为,未来可期”为题,分为铭记历史,少年有为;法治基石,少年铺就;拼搏梦想,少年无畏;鲜衣怒马,少年担当四个部分。在全体合唱国歌环节后,毕晨院长以9.3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为契机,并结合奥运精神、五四精神等内容,回顾历史、希冀未来,激发了同学们的爱国之心和民族自豪感,并号召同学们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授课讲解
授课过程中为契合高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毕晨院长用具有感召力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类型以及如何保护自己远离不良行为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针对目前易发、高发的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专业地解读,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毕晨院长的精彩授课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听课学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开学第一课”通过向师生们传播爱国主义理念及法治观念,增强了师生们的爱国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爱党、爱国情怀厚植在了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也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教育,激发了学法用法的热情。
青少年法治教育既离不开学校和家庭的引导,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此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通过毕晨院长(我校法治副校长)专业、易懂的讲解和指导,将法治种子“播”进校园,“种”进心中,有效提高了学生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校全体教师将继续努力,深化校园法治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营造一个“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和谐校园,让法治“光芒”照亮全体师生的未来。
撰稿:刘 星 谢晓雨
编辑:闫德弘
一审:赵晶珍
二审:刘 星
三审:段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