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
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
尊重和爱护国旗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
形成全社会爱护、尊重国旗的良好氛围
今天
跟随小编一起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知识
了解如何正确悬挂、使用国旗?
不再使用的国旗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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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机构所在地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2.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学校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3.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
4.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5.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于当日早晨升起,当日傍晚降下,不得只升不降。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6.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7.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8.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1.个人和组织应当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送交至国旗回收点统一收回(192个点位清单附后),不得自行处置。
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
来源:遂宁发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