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
控烟“八严禁”规定
(一)严禁在教室、实验实训室及其室内廊道吸烟;
(二)严禁在图书馆、社区自习室及其室内廊道吸烟;
(三)严禁在会议室、卫生间及人员密集区域吸烟;
(四)严禁在寝室、食堂、超市、运动馆等封闭场所吸烟;
(五)严禁在消防重点区域和部位吸烟;
(六)严禁教职员工在教学过程及学生面前吸烟;
(七)严禁在非吸烟区域摆放烟具;
(八)严禁随地乱扔烟蒂及烟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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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