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的宝子们
不知道你们对失业保险金有没有关注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
有关失业保险金的信息
一起来看看吧~
按当地最低工资的90%计算,具体如下。
(1)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武安市:1980元;
(2)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1800元;
(3)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1620元。
图源:摄图网_50058674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图源:邯郸人社公共服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1.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图源:摄图网_507739206
办理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登录“河北人社”APP后,点击菜单栏“服务”
图源:河北人社
点击“社会保障”
图源:河北人社
点击“失业保险服务”栏目下的“失业金申领”或“再就业不满一年失业金申领”。
图源:河北人社
【现场办理】
携带办理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来源:邯郸人社公共服务
编辑:木木(黄祖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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