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民生   2024-11-11 17:50   江西  


关于开展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租房(含廉租房)管理,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关于开展全省公租房违规转租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建保〔2022〕7号)规定,决定开展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的公租房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2025年4月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二)承租家庭的财产、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三)承租人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骗取公租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的;
(五)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承租房屋租金;
(六)破坏、损毁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七)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其他违反公租房政策规定的。
四、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
吉安县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地址:吉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01室
举报电话:0796-8442154
举报邮箱:jaxjsj@163.com
请广大群众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一经核实,将严厉查处。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孙悦
审核:张黎强
监制:周金平
主办:吉安县融媒体中心
主管:中共吉安县委宣传部


下载“今庐陵”客户端

了解更多资讯



吉安县发布
吉安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发布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