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江苏省消保委发声:
刷出来的好评,必须得给差评!
“双11”期间,消费者的网购热情再度被点燃。在电商平台,一些店铺展示的“买家秀”,本是消费者购物的重要参考,但据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不少所谓消费者的好评和晒图,其实都是伪造出来的。
图源:央视新闻
这些虚假的“买家秀”是怎么产生的?根据调查,当前市场上,存在网店雇佣网络刷手的情形。网络刷手并不需要实际收到货品,只要将商品拍下形成订单,就可在详情页下方将事先准备好的图片和评论粘贴进去,买家秀就自动生成了。刷手在该商品下面留言之后,商家会根据留言将购买金额返还给刷手,并另付佣金。
除了伪造虚假买家秀
网络刷手还以免费试用为名
为有需求的网店刷单冲销量
一条刷单的任务,网络刷手只需模拟正常网购流程,按照商家的要求先“浏览商品几分钟”;拍下商品后,再“留下不少于15字好评”,一单刷出来的虚假销量就完成了。刷单成功之后,商家不会真正将商品寄给网络刷手,而是会免费邮寄一些便宜的生活用品,作为网络刷手刷单的报酬。通过拍A发B的操作,网店商家获得了所谓销量和好评;网络刷手得到了免费的生活必需品。而其中最大的赢家则当属刷手网站,因其为商家每刷一单,都能从中抽取丰厚的佣金。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电商刷单好评、流量造假等不良风气应当被遏制。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相关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增强辨别意识,将好评、差评与购买数量综合衡量对比,不迷信数据;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购买,避免遇坑踩坑。
在网上购物时,如遇好评返红包、发空包等行为,不要助长刷单炒信的不良风气,拒绝商家的糖衣炮弹,向平台及时举报刷单炒信行为。
来源 | 南京发布
编辑 | 沈逸飞
一审 | 钱晶晶
二审 | 陈美林
终审 | 朱玉兰
声明 | 凡“东台融媒”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否则构成侵权!部分素材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