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
《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广大养犬、爱犬市民遵规守约,共同营造了“文明养犬,‘宠’爱有方”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现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如下:
1、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养犬管理监督。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意识,不遗弃、虐待犬只。
2、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携犬遛犬需牵绳,不在人员密集或公共场所散养、放养犬只,不在校园周边或上下学高峰时段遛犬;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
3、爱护环境,文明养犬。不在住宅楼、办公楼的公有部分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爱犬在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后,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城市更和谐、生活更美好!
东台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
编辑 | 沈逸飞
一审 | 钱晶晶
二审 | 陈美林
终审 | 朱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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