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车)已然成为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它便捷又环保,然而,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却不容小觑。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每一位骑行者的安全,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安全监管十二项硬措施》。在此,特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发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学生营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发布如下,望大家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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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上牌,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严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超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不得超载,不得有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合理控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飞线充电、乱装插座充电、过度充电。
购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禁止非法改装、加装、拼装。对车辆加装遮阳棚、防雨棚、挡风被、车把套等装置,不仅破坏了车辆原有的安全性设计,还会造成行驶稳定性下降、制动性减弱等其他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骑行者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禁止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进楼入户。停放时选择安全地点,避免风吹雨打而引起的进水短路自燃。
使用时,一旦发现故障,尽快前往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不要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加装防盗器等设备,确保电气电路和保护装置完整有效。
定期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安全无小事,预防是关键。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开始,从当下出发,扎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的安全监管。我们要共同遵守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的每一项规定,为同学们的成长之旅筑牢安全之堤。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且有序的交通环境。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2024年11月3日
运营管理 | 党委办公室 (纪检室)
供稿 | 安保与健康中心
责任编辑 | 张佳贤
初核 | 罗育彬 洪义州
审核 | 谢 黧 夏明君
审定 | 王作根 吴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