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这项补贴!开始申领!符合条件的别错过~
民生
2024-10-14 23:55
江西
注意啦!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和
高校毕业生
2024年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领了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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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赣县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按规定在江西省范围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赣县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对象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申请人通过“赣服通”进入“一件事专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再进入“失业一件事”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返回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进入“灵活就业一件事”进行“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上述事项办理完后,返回“赣服通”页面,进入“人社专区”再进入“我要补贴”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其中“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需从失业登记之日起算,连续失业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进入“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和“大中专就业登记”,办理完后,返回“赣服通”页面,进入“人社专区”再进入“我要补贴”办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二是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申请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登记、申领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不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的现场办理《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未缴费则无需提供)。2023年享受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已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直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请及时申请认定。对认定后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且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从就业登记的当月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本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以下九类人员:一是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二是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三是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正在享受城镇低保或农村低保的人员;四是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指持有《失地农民证》的人员;五是脱贫劳动力,脱贫攻坚期间识别的建档立卡帮扶对象,且目前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平台系统内的人员;六是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未标识风险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七是专业退捕渔民,指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专业退捕渔民;八是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并且在失业期间主动联系乡镇或就业部门推荐工作和参加招聘会后仍然无法实现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直接拨至其本人江西省内社保卡银行账户,由系统直接提取账号,请申请人确保省内社保卡有效且已激活银行账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和未进行就业登记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合伙人以及经营主体投资人和担任经营主体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