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法院系统涌现出一大批英模人物,他们的生动事迹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自治区两会召开前,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弘扬英模精神”专栏,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警以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为引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书写新的司法答卷。
陈美荣,女,回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宁夏法律学校,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和审判员、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陈美荣同志参加工作40年来,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诠释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对党和司法事业的忠诚,以深厚的为民情怀践行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守初心担使命的执着,以无私的奉献精神谱写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扎根基层的朴实,几十年如一日奋斗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默默耕耘。
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6年7月,被评为“宁夏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6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2018年6月,当选中共石嘴山市委候补委员,9月荣获自治区60年感动人物提名奖,2019年7月,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20年11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12月当选为石嘴山市委委员。2021年7月,被评为“全区政法英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在陈美荣的工作汇报材料上题词“公正司法,从心开始;和谐社会,从心开始;五心照耀,风光月霁;法心一体,既美且荣。”
陈美荣是在内蒙古杭锦后旗的一个贫穷封闭的回族乡村里出生长大的,父辈以上的多数乡亲邻里都是文盲,上学时用的是水泥桌子和木板支起的凳子,由于学习成绩好,还跳了年级。但在家族的思想观念中仍是男尊女卑、早婚生子,父母并不看好和支持她上学,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她深刻认识到“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改变人生”,更加努力学习,摸爬滚打上完了整个中学(她是两名考入重点高中班级的同学之一)。
高中毕业后,她考入宁夏司法学校,在校读书期间,她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从初学法律到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同时,也在心中悄然埋下了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种子。1985年7月,陈美荣同志从宁夏司法学校毕业,同时加入了中共党员,在大武口区检察院工作一年后走进了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穿上了审判制服,从那会儿心中怀揣着审判职业的神圣自豪感,秉持做群众信赖的法官、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心,开始了她36年的基层法院职业生涯。
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纠纷的聚集之地,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场所。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坚持司法为民,就是司法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司法审判实践反映,法院审理的案件,往往民事案件占比很大。大量地化解这类案件,对法院有效破解群众急愁难盼的难题具有现实意义。
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通过亲历和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陈美荣深刻体会到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对诉讼过程亲和力的希望,渐渐地养成了耐心听诉、换位思考、对症下药等工作作风,也领悟到办理民事案件,需要就审案结果将对各方当事人未来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作充分的考量。她常常思考作为一名法官的职业担当及价值取向,裁判案件只是法官审理形式上的表现,而定纷止争才是审判职业的核心价值。
从民事审判角度来讲,尽可能以和谐方式解决纷争,应是法官职业使命的担当。虽然调解工作辛苦而耗时,但通过法官群体的坚守与努力,会让公众看到党员执法者身上尊重法律的态度,感受到执法的真诚、温暖和关心,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进而就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法官的信任,逐渐树立起了法官的形象和法治权威,赢得社会各界和法治建设部门对基层法官这个群体的肯定与期望,使法院的工作成果受到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赞同,使群众在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有更多的获得感。
多年来,陈美荣同志认真总结自己在实践中领悟到的点点滴滴,在诉讼调解上逐渐形成了“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在工作态度上要有 “五心”, 即“公心”“清心” “诚心”“细心”和“耐心”。“公心”是对待当事人,开诚布公,不偏不倚,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清心”是法官要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保持一种清心寡欲的态度和一种“静”的心态对待社会和人生,不受外界权力、舆论、亲情左右;“诚心”是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精诚履职的忠诚之心,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的真诚之心;“细心”是认真关注案件本身,关注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关注调解工作进展,关注当事人心理变化,准确把握调解时机,找到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选准切入点,找到化解纠纷的金钥匙;“耐心”是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对待群众始终保持热情,杜绝傲慢,克服急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调解策略方法上总结归纳为“十二法”,即沟通情感、对症下药、冷却择机、保全促进、求同存异、担保监督、案例展示、附加条件、专家参与、证据展示、判前评断、换位思考调解法。“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运用,给法院的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好评,被多家兄弟法院借鉴和推广。
陈美荣常说:“我是农民的女儿,老百姓就是我的亲人,我知道老百姓在遇到麻烦和困难时的难处和苦处,我必须尽自己所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大量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她能深情贴近群众的冷暖疾苦,理解群众的期盼,主动关注民生,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运用“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做好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给予各方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和关怀,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想得通的方式处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36年来,她审理案件超过1万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2%。与陈美荣接触过的群众都说,“案件交到陈美荣法官手里,我们放心”。
“辛苦了大半年,就指望着拿了工资回去过个年,没想到拖到现在还不给我们。”“家里孩子的学费也等着我的工资交呢。”“老妈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又住医院了,等着工资交医药费呢……”2012年年底,一大群满身灰尘的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涌进了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诉说着自己的苦处,要求法院立即立案向受雇公司的老板讨要欠薪。驻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室的几位人民调解员,面对众多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感到调解很困难。“他们要求立案,还是请陈庭长过来处理吧……”人民调解员赵景伟说。“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欠,但进入诉讼程序就会比较麻烦,还是先进行调解,这样可以使他们较快实现权益,还可以减少这些农民工兄弟的诉累。”陈美荣听了赵景伟反映的情况后说。她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随赵景伟来到了调解室。
“老乡们,我们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为了解决农民工兄弟的‘讨薪’难题,建立了‘讨薪绿色通道’,也就是说,我们先不立案,由我们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给你先调解处理。调解成功了,我们可以再进行司法确认,使大家尽快拿到工资;调解不成功,我再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按程序审理你们的案件。大家放心,法院一定为你们解决好这件事。”陈美荣向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耐心解释。“李总,请您马上到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一趟……”做完对农民工的解释工作后,陈美荣立即给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打了电话。没多久,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来到调解室。“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挣得辛苦钱,是用来支付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疗费、交家人的生活费……是他们保证基本生活的费用,起诉你们公司也是无奈之举,您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想一想,他们真的不容易……国家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我也有许多难处,但我一定想办法支付他们的工资。”几个小时的调解中,陈美荣没有顾上喝一口水,从情理、法理各个方面对被告公司负责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被告公司的负责人被陈美荣点醒了,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很快达成了付款协议。
第二天,被告公司负责人将拖欠的几万元工资款送到了法院。没有花一分钱,两天内就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一些农民含着眼泪激动地说:“陈法官真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啊!”
一位老父亲被其老伴吴某挽着,来法院告其五十多岁的女儿,法庭上,老父亲喋喋不休的责怪女儿的不是,女儿更是情绪激动,原来被告的生母已去世三年,老父亲经人介绍与吴某结婚。父亲的再婚加剧了女儿失去母亲的悲痛,由于三人都居住在同一个小区,常常发生吵闹。无奈之下,父亲以女儿干涉其婚姻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考虑到这场纷争是因情感而发,径直下判会使双方的怨气更深。于是,陈美荣同志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她柔声细语地和这位失去母亲的孩子聊天,温柔地看着她,听她诉说对母亲的依恋和思念,像个妈妈一样安抚她。她耐心倾听这位老父亲的诉说,失去妻子的孤独,对女儿的感情。在陈美荣同志的主持下,经过多次推心置腹的沟通调解,被告当场向两原告致歉,承诺今后会尊重他们的家庭生活,父亲也原谅了女儿。虽然协调化解案件的过程既繁琐又耗时,但望着女儿搀扶着老父亲走出法院,陈美荣的心终于踏实了。
作为一名农村出来的法官,她深知群众的不易,因此她特别注重对人民群众的司法关怀,在案件的办理中,坚持全面分析案情,多方面做思想工作,努力化解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王某不服两级公安行政强制戒毒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到法院,陈美荣法官经过查阅卷宗,发现该戒毒认定书上认定的事实与所适用的法律存在不相衔接之处。另外,她还详细了解王某的家庭情况,因其有过六次吸食毒品被戒毒处置史,母亲气郁而亡,家里的亲人基本断绝了跟他的来往。结婚后的王某痛改前非,辛勤工作,却没想到又被强行戒毒,恐再次失去家人的信任而自杀未成。王某的妻子坚信丈夫有彻底戒毒的决心和毅力,经常到戒毒所对其不离不弃地探望。面对这个在毒品边缘游走的年轻人和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陈美荣法官内心是复杂的,对此,她反复考虑,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公安机关同意将王某强行戒毒的期限由两年变更为一年。知道结果的王某对陈美荣法官说:“陈法官,你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让我重新树立了生活的希望。”虽然协调化解案件过程繁琐且漫长,但经过自己的努力却能够挽救一个人、一个家庭,陈美荣心里感觉踏实,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值得。
“有矛盾,找陈美荣,她是个法官,既有热心,又有公心,在小区里解决和在法院解决一样的,听她的意见总没错。”当地百姓把最深的信任给了她。
为了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入开展,既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地解决矛盾,又让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陈美荣法官工作室”;为了方便社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她将法律咨询和服务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在她所居住的万盛社区成立了“陈美荣语晴室”。上班时,她在法院审理、调解案件;下班后,她在小区里为大家解答法律咨询,化解邻里纠纷。几年来,她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集中为大武口区320多名调解员开展专题讲座,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纠纷,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虽已临近退休,但仍坚守在审判一线,带头审理全区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事们都说她有一股韧劲,能把大家要做的事干得更好,更能把不好干的事做成功。担任行政庭庭长后,陈美荣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方式、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两个试点”工作,率先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登记制度,逐步改善了“告官不见官”的情况,使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对簿公堂”逐渐成为新常态。
由于陈美荣同志把有限的时间都给了工作和人民群众,所以常说自己用在工作岗位的时间,要多于陪伴女儿的时间,她常对大家说“作为一名法官,我问心无愧,但做为一个妈妈,我愧对自己的女儿。”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使她渐渐患上了腰椎病、颈椎病、冠心病及干眼等疾病。晚上发病时往往难以入眠,她每天装着救心丸,吃着安眠药,她常常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病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却时刻记着自己是一名法官!她心里装着每个当事人的苦衷和困难,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重任,“5+2”、“白加黑”是她的工作常态。她常说“站好最后一班岗,是她这名老党员、老法官对司法事业的承诺。”
作为一名法官,多年的审判实践使陈美荣同志体会到,如果一名法官在群众中口碑不好,那其审案的公信力会大打折扣。她始终注重法官品行的修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办案注意态度谦和,举止儒雅,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
有个被告来提交证据材料,顺带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了她的面前,说是辛苦费。她毫不犹豫地将信封推了回去,义正言辞地说:“这你就做错了,法官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你不是要求法院公正处理吗?为什么还要做这种违法违纪的事情?你应该相信法院,相信法官会公正执法的,请你把它拿走!”一席话说得来人面红耳赤,收起信封走了。她望着那个匆匆离去的背影,心中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虽然当时她还住在一套60多平方米的旧房里,但她始终坚守廉洁司法的信念,认为“法官”不仅是一个神圣的称谓,更是法律的守护神、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不是赚钱的工具。
也曾有一位律师同学私下给她建议:“你的生活并不富裕,你可常给我们介绍些代理案件,你会因此得到些提成的”。对此,她婉言谢绝了。因为她知道凡是可能引起民众对法律权威产生质疑的事情,法官都不该去做。往往遇到有人说情时,她反而因势利导,使说情者成为她与被说情者沟通的媒介,时间长了,当事人和律师们都说:“案子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这是人民群众对陈美荣同志的最高褒奖。
陈美荣同志从事法院工作近40年,以对党的司法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无比敬畏,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默默耕耘。人们常说她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放心法官”、是讨薪农民工的“贴心人”,是失和家庭的“知心大姐”,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是基层调解组织的“好老师”……而她却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受党的教育培养多年,工作中必须让党放心;我是一名农民的女儿,老百姓就是我的亲人,工作中必须让人民满意;我是一名法官,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职责,工作中必须让法律增辉。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是我一生法官职业坚守的有力支撑。”
内容整理:卢震宇、张平